为进一步完善沈阳市拥军政策,切实增强现役军人荣誉感,根据有关规定,经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应急管理局、浑南区人民政府、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沈阳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等七个部门联合制发了《关于现役军人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通知》,这项拥军政策将于2019年12月26日正式实行。届时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本人可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沈阳市内享受公益群体补贴的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地铁、有轨电车)。沈阳市是全国双拥模范城,具有拥军优属光荣传统,此项政策的实行,是沈阳市贯彻落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职业”的具体举措,也是对市人大代表建议的具体回应。将惠及全体现役军人和消防救援人员,对增强他们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