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及《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军龄)可视为社会保险缴费年限,与退役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累计满15年即可满足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适用范围: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法律效力:军龄视同缴费年限为全国统一政策,但具体操作细则需结合地方规定执行。
1.材料准备
必备证件:身份证、退役证、军队保险证(如有)、社保缴费记录。
辅助材料:入伍批准书、退伍登记表等(部分地区要求)。
2.咨询当地社保局
各地政策差异较大,需提前确认军龄折算规则及所需材料。例如:
北京:军龄按月累计,需提供详细服役时间证明。
上海:军龄按整年计算,不足半年按半年计。
3.提交申请
填写《军龄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表》,并提交至社保经办窗口或线上平台(部分地区支持)。
4.审核与认证
社保局审核服役时间与材料真实性,将军龄转换为缴费年限。审核周期通常为15-30个工作日。
5.领取证明
审核通过后,领取《社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书》,作为退休时核算养老金的依据。
1.账户余额与缴费年限的区别
军龄仅视同缴费年限,不会增加个人账户余额,养老金计算仍以实际缴费基数为准。
2.异地转移与合并计算
若退役后跨省就业,需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将军龄认证结果同步至新参保地。
3.特殊群体补充规定
自主择业军官:军龄满20年可按比例增发退役金,同时视同社保年限。
农村退役军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时,军龄可合并计算,但需单独认证。
退役军人应尽早办理军龄认证,避免临近退休时因材料缺失或政策变动影响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