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退役人才网,我是一名今年即将面临转业的现役军人,妻子现在随军在驻地,现在马上要退役想易地安置到妻子父亲的户口上,妻子是独生女,岳父岳母很早就已离婚(妻子是判给岳母带大的),岳父在我们结婚的时候以他的名字在他户口所在地买了一套房给我妻子,岳母现在户口在离婚后就已迁回娘家(跟岳父不在一个地方),我想问下像这种他们都离异的情况,可以安置到岳父的户口上吗?如果可以房产可以过户给妻子吗?谢谢!
退役人才网解答:
你好战友,不管他们是否离异,都是你妻子的亲生父母,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根据退役军人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第27号)规定:
“放宽易地安置限制。士兵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随父母任何一方安置。经本人申请,也可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
结合你的实际情况,你是符合易地安置到你岳父户籍所在地安置的(前提是你岳父自身愿意让你易地安置到他的户口上),房产过户的问题建议你咨询当地房管部门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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