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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退伍后,应该如何办理保险关系接续

来源:退役人才网 时间:2020-11-13 作者:退役人才网 浏览量:

你好退役人才网,我是一名即将转业的退役军人,今年第11年了,看到去年国家有退役军人补缴社保的政策,不知道我符合政策要求吗?还有就是如果退役回去的话社保该怎么转到地方呢?有没有具体的流程?谢谢。


你好战友,退役士兵离队后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主要是依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人保险法》等相关政策规定为依据。

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于由地方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则是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这些知识点你要知道:

1、有就业单位的退役士兵,可以跟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灵活就业或暂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自行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退役士兵享有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和军人退役失业保险。

退役士兵失业保险转续:退役士兵,用人单位就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本人携带部队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及士兵退出现役证,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视同缴费年限记入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与入伍前和退出现役后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退役士兵参保缴费满一年后失业的,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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