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400-9969-881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其它】

如果退役后没有享受过一次节日慰问,这样合理吗?

来源:退役人才网 时间:2021-03-19 作者:退役人才网 浏览量:

你好退役人才网,本人是2017年退役的一名军人,退役这么多年以来经常看到朋友圈有战友八一领取退役军人慰问金,春节收到慰问挂历等等,但自己及家人却从未收到过任何一次慰问及慰问品,包括光荣牌都没见到!家里人去问社区,工作人员说我在外地上班,所以没发,让我回来以后登记领取!这些合理吗?我好像是个假退役军人。


退役人才网解答:
你好战友,小编说实话发放“八一”慰问金和春节慰问的事情,本人也是最近几年才听说,而且自己也没有收到过,这个问题上次我们退役人才网已经与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了核实,因为各地的拥军政策不一样,所以导致出现同样是退役军人,但所受到的优待却各有不同。还有就是一般各地在重大节日期间优先保障残疾军人、抗战老兵、烈士遗属等重点优抚对象,对于其它退役军人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优抚政策而定。


其次是光荣牌的事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及《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所规定,以及你所述工作人员让你回来以后登记领取的问题,小编咨询了相关部门,他们的答复是:
“你这里可能牵扯到两个问题:一是因你本人在异地,在悬挂光荣牌后,是需要本人或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的,并要填写光荣牌悬挂登记表的;二是你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是否已经完成?不知道你是否因为在异地的原因未做采集,所以让你回来登记后再领取?建议你按照社区工作人员说的,在放假的时间回家办理登记手续,并悬挂光荣牌”
政策依据:《光荣牌悬挂服务管理工作规定(试行)》
①第十一条光荣牌在对象家庭户籍所在地悬挂。悬挂对象户籍地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可尊重对象意愿悬挂。需跨省异地悬挂的,由悬挂对象凭常住证明(居住证或房产证)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后开具协办信函。


常住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准后,由其常住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为其悬挂常住地的光荣牌。户籍所在地和常住地只能选择一处悬挂。常住地跨省变迁需要在新常住地悬挂光荣牌的,应当将已悬挂光荣牌上交原发放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凭上交凭证重新向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②第十六条,光荣牌悬挂后,应当及时填写光荣牌悬挂登记表,由对象本人或者家庭成员签字确认。光荣牌悬挂登记表由省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格式,内容包括家庭户主姓名、对象类别(军属所对应现役军人可公开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联系电话、挂牌时间、展示方式(悬挂或者摆放)、签收人(签字)、经办工作人员(签字)、备注等。
③第十七条,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当指导督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加强信息采集和数据比对核实,及时完善工作台账,落实建档立卡制度,加强信息数据管理。

退役军人学历提升、职业规划、找工作、免费课程,请点击这里


退役军人考警、考公、学历提升、职业规划等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退役人才网,关注后在右下角点击在线教育->退役大学即可进入,里面还有免费课程哦!


分享到:
客服服务热线
400-9969-881
9:00-18:00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09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沈阳爱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辽ICP备17019513号-2

地址: EMAIL:tuiyirencai@163.com

辽公网安备 21010602000863号

退役人才网

用微信扫一扫